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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

来源: 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
发布时间:2021-09-13 浏览次数:949

根据工作需要,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,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

一、聘用条件
1.无违法犯罪记录者,身体健康,遵守纪律,勤奋好学,工作热情,服从安排者;
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,性别不限,要求对计算机应用熟练,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;
3.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4.符合就业困难认定(具体条件见附件1)

二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自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;
(二)报名地点
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。
(三)报名方式
现场报名,提供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
三、面试及录用
2021年9月22日,由县政务中心对拟应聘人员进行面试,面试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。

四、聘期及待遇情况
1.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聘制,试用期一周,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;
2.待遇:按照安龙县有关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;

五、联系方式
罗英(18208698383);
詹贤雪(15117321014);
办公室电话:0859-5228871。

六、其他事项
1.录用后,聘用人员工作地址为: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。
2.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,并保持通信通畅,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
附件1: 
就业困难认定,就业困难人员类别(符合以下一类即可)
(1)4050人员:需女士满40岁以上,男士满50岁以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(2)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: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;
(3)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:需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:
(4)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:需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60%以上的相关证明:
(5)零就业家庭人员:1.需要申请人所属社区/村/者居委会调查核实,提供社区/村/居委会零就业家庭证明,核实人签名按手印;2.街道/镇分管中心领导率队再次核实,核实人签名按手印,(附经办人电话号码)
(6)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:需提供失业证
(7)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
(8)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: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;
(9)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:需提供贷款合同或者贷款结清证明;
(10)父母双方(单方)持残疾证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:需提供父母双方(单方)残疾证或本人残疾证;
(11)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,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:需提供民政局认定的相关材料;
(12)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:需提供失业登记证,并且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。

就业困难认定咨询:
地点:安龙县政务大厅人社窗口
电话:0859-5211779